本网讯 为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双十一网络消费问题,11月10日晚,经济学院于4号教学楼2楼报告厅举行权益月“11月,我的消费日记”讲座,活动特邀淄博市工商局网络监管科主任郑青华担任主讲人。
郑青华提到网络商品交易分为四个时期,起步期、调整期、复苏期以及高速发展期。网络商品交易发展趋势分为移动化、社交化与跨境国际交易。对于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的监管方面,她讲到,国家工商总局为保证网店合法经营已颁布相关规定,淄博市工商总局也起草相关规范,进一步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并开展网络专项执法活动。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网络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她表示:“应该选择合适的买家,保存好购物凭证,接收快递要验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等办法来维权。”
据悉,活动通过经济学院权益部公众号蓝精灵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同学们踊跃报名,线上参与6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