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儿童节,为了送患病女儿一本三字经和一个鸡腿,母亲刘某破例做了一次贼,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评论。
她被当场逮住,当民警赶到并了解情况后,民警例外地为这个“贼”付了钱,刘某不禁潸然泪下,在很多人眼里,这种做“贼”的行为不一例外的应该捉进监狱进行劳动该做等等,尽管如此,仍有人认为这又何尝不是作为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无私与伟大的呵护那。当人们了解到刘某有两个患病女儿的情况后,不仅没有对这件事大肆渲染,反而找到她们,进行捐款并希望两个可爱的女儿大双和小双早日康复,在这一层面上讲,法律是“有情”的,她的行为得到法律的谅解,更得到道德的原谅。
然而,在近日的手机微信中突然跳出南京同城某媒体的一篇文章:《反转!为爱偷鸡腿的妈妈是惯偷?!超市营业员独家还原案发经过》。
然而仔细看这篇文章却能发现,这篇文章对超市营业员的陈述,既没有超市监控和管理方的确认,更没有警方的定性。但是,这并不能阻挡这家媒体独家反转的急切之情,毫无迟疑地就给那位母亲扣上了“惯偷”的帽子,随即,朋友圈出现大量“号外!号外!”式的转发,并开始对这个母亲进行人肉、口诛笔伐。
这里的媒体却又将刘某的行为上升到道德与法律的对立面,认为这种行为虽然可以忍受,但多次偷盗行为确是不可原谅的。至此,对刘某的“偷盗”行为评定
是对还是错,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笔者认为,刘某的这种行为在一个生活富庶的家庭是会出现的,他们自然也不会体会到刘某在有两个患病女儿的情况下,努力养家付医药费的心酸。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场想问题,无可厚非,但是当一个人真正遇到困难的时候,笔者希望更多的应该是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会比较客观。
从刘某超市行窃,到热心人争相捐款,地方民政部门及时跟进,事件的发展检验着社会的宽容度和公益心。母亲为满足患病女儿的“六、一”愿望,破例偷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看似不容,实则相容。法律正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与人民幸福而制定并实施的,而政府一向的行政理念也正是“人性化执法”。
面对这种极具争议的事件,我们能做的不是对当事人口诛笔伐伙食进行人肉搜索,这样导致的结果只会是让当事人及两个患病女儿更加寒心,我们要做的应该是以一种客观的态度与视角来看待问题,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思考“爱”与“法律”孰轻孰重,也许会得到自己心中认为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