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3月1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指导意见》,介绍流程再造“1+N”制度体系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力争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3月1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会上提出“迅速发起九大改革攻坚行动”,“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是其中之一。
“流程再造作为九大改革攻坚行动之一,前期省委、省政府已制定了指导意见,首批重点突破12项具体流程,形成流程再造‘1+N’制度体系。”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改革办副主任田卫东说。
如何理解“1+N”制度体系?“1”和“N”具体指的是什么?田卫东解释说,流程再造是一项系统工程,采取“1+N”框架结构,“1”主要对面上工作提思路、提方向、提要求,便于各级各方面整体把握,避免出现“合成谬误”;“N”代表多批、多个具体流程,首批推出12个当标杆、做样板,便于先行先试、操作落实。“今后还要随着发展变化,对这些流程进一步优化提升,并陆续推出各领域新流程。”
据介绍,在“1+N”制度体系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6条原则,即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深化制度创新、强化系统集成、勇于自我革命、提升治理效能。
记者注意到,“1+N”制度体系对每一项措施、每一个流程都进行了横向比较,做到高点起步,注重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最新技术成果,力争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除了突出目标导向、注重引领性,“1+N”制度体系还着重突出总分结合、体制变革、远近结合、协同一致,注重系统性、根本性、时效性、集成性。值得一提的是,“1+N”制度体系既突出近期效果、立竿见影,明确标注出今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的任务;又着眼长远考虑、打好基础,个别改革事项任务完成时限设计为3年。
以省为单位整体推进职能部门高效有序运行
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涉及方方面面。关于改革的主要内容,田卫东介绍,省级重点实行“减权放权授权”“容新容缺容错”,市、县(市、区)重点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乡(镇、街)、村(居、社区)重点放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办事上。各部门配套联动、统筹推进,增强流程再造的关联性、耦合性。
以省为单位整体推进职能部门高效有序运行,是这次全省流程再造工作的一大特点。“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协同一致、相互配合,在一些重要工作流程上精简环节、加大创新,创造了一些新的改革经验,对行之有效的,我们将及时通过制度固化下来、保持下去。”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杨占辉说。
《推动省直部门(单位)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实施方案》由省流程再造专班研究起草,与《指导意见》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杨占辉说,“当前,部门工作流程中还存在内部不理顺、横向不协同、上下不通畅问题,影响着工作效率和运行质量。制定该实施方案,致力于打造深度关联、跨界融合、开放协同、运转高效的政务生态系统。”
近年来,我省在简政放权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邵靖说,目前省级427项行政许可事项,由我省法规规章设定的只有20项;我省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只保留7项,按照《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今年12月底前争取全面取消。
邵靖还透露,前期根据各市和各国家级功能区的用权需求,已梳理出拟下放给济青烟3市、其他13个设区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和37家国家级开发区的四张省级权力事项清单,争取尽快公布实施。
把流程再造要求落实到服务方方面面
流程再造的制度体系已经基本成型,如何将新的流程、制度落到实处是关键。
“流程造得再好,不落实也是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刘灿河说,“要强化制度执行力,使流程再造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服务效率,让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落实流程再造的工作主体,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多说‘行’、少说‘不行’,多想‘怎么行’‘怎样更好’,真正把流程再造要求落实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方方面面,体现到日常工作的时时处处,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红利。”
田卫东介绍,关于下步工作,主要从3个方面推进落实落地:一是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领导,强化对市、县(市、区)工作指导,建立各方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方案评估和迭代更新机制,同时在获得电力、信贷、用地用水用气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新流程;三是建立督促落实和宣传引导机制,将流程再造“1+N”文件落实情况作为今年改革督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提高社会知晓度。
相关链接
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