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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入推进教师评价改革
作者: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06 阅读次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署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破立并举,持续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引导教师安心教学、静心科研、潜心育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锚定育人目标,明确评价改革导向。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评价改革工作,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党委的政治把关作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推进人文社会科学教师评价改革”专门工作组,开展校内外调研、集中研讨等,出台《专任教师岗位评审聘用办法(试行)》。以服务建设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的一流大学为目标,对标“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教师评价体系的牵引作用。注重学科交叉融通,合理考量各学科主要参与人的实际贡献,将智库成果、交流合作、公共服务等纳入评价范围。

坚持破立并举,完善评价体系架构。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以教师的师德表现、教学情况、学术水平、业绩质量、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为重点考察条件,着力构建“一个中心”“两个抓手”“三个基本点”“四个服务”“六个维度体系”的新评价体系。“一个中心”指以教师发展为中心;“两个抓手”即分类评价和同行评议;“三个基本点”即对标竞争学科、“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重视标志性业绩成果;“四个服务”即服务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校发展、学术共同体文化建设;“六个维度”即建立“六维三型立体式”评价体系,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六个维度开展综合评价,在教授四级岗位和副教授岗位设置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等三种岗位类型进行系统评价。

聚焦质量标准,推进评价改革落地。坚持“量为基础、质为标杆”的学术评价思路,在教师教学评价领域加强过程评价,在教学科研评价领域优化同行评价。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及师资队伍建设实际,完善各类型岗位通道,增加直选通道、特殊评审岗位通道。建立由“学生评教”“督导评教”“校内同行评教”和“校外同行评教”构成的过程评价体系,根据不同类型岗位合理设置监测指标与分值占比,对教学为主型教授和直选岗位开展随机本科课堂监测,实行校外同行评价。建立具有学科差异的代表性成果参考体系,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对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艺术创作等不同类型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建立“论文三级评审”体系。优化同行评议,组建二级学科专家库,增设教育学专家库。在教学为主型岗位校外同行评议中,综合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加入典型教学视频作为评议参照素材,统一评价标准尺度,运用集体评议形式,在“双盲”评审模式基础上适当扩大评议专家数量。完善校院两级监管体系,对评审聘用工作做好事前指导、事中和事后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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