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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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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定于第19周补办学生证,同时为2006级5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的学生换发学生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学生证的程序: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到本学院(部)提出申请;学院(部)收齐相关材料,并填写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打印学生证,各院(部)经办人需要在学籍管理科填写学生证,贴好照片;教务处统一办理后下发至学院(部)。
  二、注意事项
  1.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每人交一张一寸照片,在照片后面写清学号和姓名。
  2.学院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名单请从jwch.sdut.edu.cn网站“下载专区”的“学业学籍”类下载,需要经办老师签字。名单中的家庭住址和乘车区间务必据实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三、请各院部将有关材料收齐后,务必于第19周周二(7月6日)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鸿远楼六楼0613-1房间),并现场办理。截止到7月6日下午5:00。
  四、2006级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生新的学生证一并换发。请学院于7月2日到学籍管理科领取学生证,安排学生贴好照片、据实填写家庭住址及乘车区间等信息,于7月6日前收齐后交回(新的学生证办理好后,请将原学生证收齐换新的学生证)。

教务处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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