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兹定于2010年3月11日至18日进行本科二次考试、专科、专升本补考。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1.本次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公共课和公共基础课,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2.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考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各学院根据《二次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教师。
3.所有学生的考试成绩务必于3月25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公共体育课于3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在西校区第二体育场器材室和东校区体育场进行考试。
5.实验课程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实验室联系安排。
6.所有试卷按评估要求评阅,登录成绩后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二次考试安排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考务栏目下载,其他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2781326
附件:二次考试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