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结合学校实际,经校领导同意,现将学校2010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 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三、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五、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学校在校办行政科设立总值班室。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请各部门、各单位于每个假日前3天将本部门值班安排分别送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和保卫处综合科。
寒暑假放假安排另行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