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合乐网页版入口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对2008年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附件1)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省教育厅和学校下拨经费的依据,并作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今后申报项目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单位围绕2008年度立项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自查为主,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立项项目的实施与进展情况和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的举措、经验、问题与建议等。
2、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附件2)或《合乐网页版入口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附件3),并于11月13日前一式两份送交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没有进展或没有希望落实的项目予以重新审核或取消,并采取延缓拨款、停止拨款或追回资助经费等相关措施。凡被取消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各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所在单位申报同类项目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各单位要制定好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实施规划,落实好保障措施,为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充分调动教学与科研人员参与创新计划项目实施的积极性,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把创新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好。
研究生处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