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校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
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工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 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09年度“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捐赠原则
(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认真贯彻“汇关爱,助杏坛,济贫困,树重教风尚,建和谐教育”的宗旨,在全校营造慈善公益、爱心互助、乐善好施的良好氛围。
(二)捐赠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体现爱心,重在参与,量力而行。
二、活动安排
(一)捐赠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
(二)捐款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全年实发工资总额,包括各类津贴、奖金、福利等,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16天),离退休人员按全年收入除以365天计算)。
(三)捐款方式:2009年的“爱心一日捐”活动采用认捐的办法,各分工会具体组织。认捐前,请各分工会从合乐网页版入口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之“职工工号”一栏下载表格。在使用该表格时,请保留S_GZBH,S_XM,F_RSDM三列,在第四列填写认捐款额,第五列由认捐者本人签字,学校计财处从认捐者工资中统一扣除。
(四)认捐时间:2009年6月26日前。各分工会6月26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并经认捐者本人签字后的认捐登记表送交校工会权益福利部(鸿远楼215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ghwtb@sdut.edu.cn. (联系人:巩绪发;联系电话:2780963)
三、捐款用途
捐款活动结束后,学校将捐款资金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此次捐款资金将按照鲁教财函(2008)6号文件精神,全部用于合乐网页版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
四、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各分工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认捐,以身作则,为教职工作出表率。
(三)广大教职工要发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奉献一片爱心,积极踊跃地参与“爱心一日捐”活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