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7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抓住当前毕业生求职就业关键期,走好最后一公里,全力促进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23日
二、活动内容
(一)招聘双选活动
(二)校企合作活动
(三)专题就业指导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就业育人。围绕中西部地区就业、重点地区和城市引才推介、大学生参军入伍等主题,组织开展“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活动。通过形势政策讲座、党团组织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
(二)深入挖掘就业资源。积极动员专家教授、校友、领航企业等社会各界力量,深入挖掘优质就业市场资源,为毕业生提供更为满意的就业岗位信息。积极与优质龙头企业开展深入合作,为毕业生搭建优先就业桥梁。开展灵活多样的专题就业指导活动,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竞聘择业能力。
(三)使用统一宣传标识。认真做好就业促进周组织活动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材料时统一使用教育部就业促进周宣传标识(附件2)。
(四)及时报送活动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在活动结束当天16:00前,将活动开展具体情况发送至zhongxinping@sdut.edu.cn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钟新平2787133(8713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的通知
2、教育部就业促进周LOGO及视觉延展
招生就业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