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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福利蛋糕券发放及使用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 : 徐锦华
作者 :
来源 : 校工会
发布时间 :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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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总工办发〔2017〕32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第四款“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中明确: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经研究,学校采取为每名教职工发放蛋糕券的形式进行生日慰问,蛋糕券的采购按照学校采购招标相关规定执行。

  为保证2021年度蛋糕券发放准确无误,现将有关蛋糕券发放及使用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蛋糕券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盖章有效,过期作废,损坏、涂改均无效,丢失不补。

  二、蛋糕券由供应商留存,只能在规定的店面使用,不同的店面按照券面标注的价值消费,可一次性消费,也可根据供应商情况自行协商挂账购买,挂账后可长期使用。

  三、工会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福利发放名单对在职人员一次性发放。新入职事业编人员及纳入学校非事业编办法管理人员携带身份证、新进人员报到通知单、工会会员登记表(校工会网站下载,分工会签字盖章),在工会领取。领取时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报到日期超过身份证登记出生日期,不予补发。

  四、在职人员蛋糕券由各分工会福利委员现场领取。领取地点:合乐网页版入口西校区鸿远楼201-1房间;领取时间:2020年12月22日~23日;联系人:文梦娟;电话:2780963。

  附件:合乐网页版入口蛋糕供应网点情况一览表2021年

校工会

2020年12月21日

编辑:责任编辑 : 徐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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