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署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现就2020暑期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离退休人员、非事业编员工等,下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关于家庭日常防护。
1、做好家庭环境清理和通风消毒,做好家庭成员健康检测,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执行体温一日三检制度,落实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分散就餐、科学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减少社交活动。
3、继续实行教职员工健康情况等“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规定报送个人、家庭成员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二、关于外出请假审批。
4、教职员工应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研学旅行原则上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必须于开学前三周返回学校所在地。其他情况,教职员工原则上应于开学前两周返回学校所在地。
5、教职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地在省内出行的,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教职员工离开山东在国内低风险地区出行的,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一周内向教师工作组报备。教职员工因特殊原因出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由学校审批。处级以上干部外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后,向教师工作组报备。外籍教师离淄和返淄情况须由所在学院及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备。
三、关于教职员工出入境管理。
6、暑期原则上暂停教职工出国审批,确需出国的教职员工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7、暑期需要入境的中国籍教职员工需至少提前5天向所在单位提交入境情况说明,所在单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
8、暑期离境的外籍教师及原在境外的外籍教师,在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前不可提前入境返校。
四、关于教职员工家属管理。
9、在校内集中居住区(博大花园、瑞贤园、东校区、北校区)的教职员工家属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出行的,教职工应在家属返回24小时内向学校报备行程。
10、非在校内集中居住区的教职员工家属应遵守所在社区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规定。
五、关于核酸检测。
11、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12、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当日报告;检测结果为阳性的,2小时内报告。
1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暑期没有授课任务、不与留校学生发生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在国内低风险等级地区之间出行的,凭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六、关于疫情形势。
14、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国务院客户端”,在“疫情风险查询”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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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