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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 李露
作者 :
来源 : 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 :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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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对合乐网页版入口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合乐网页版入口现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请条件见附件1。(已经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在此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程序

  (一)体检

  请申请人员于6月23日自行打印携带《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并按要求粘贴照片,到合乐网页版入口医院体检后,或持本人已有结论的《合乐网页版入口职工健康检查表》,由主检医师在《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上签署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二)网上申报核验

  申请人员须于6月17日—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核验。

  1.身份核验。申请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员进行实名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验不通过的,须申请人工核验。

  2.学历学位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最高学历证书编号。其中,以本科学历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本科学历证书编号,以博士学位申请免面试的人员填写博士学位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国(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3.普通话证书核验。申请人员填写普通话水平证书编号。核验不通过的,须上传普通话水平证书扫描件,申请人工核验。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无需填写。

  4.完善信息。申请人员按照教师资格网提示完成个人事项承诺,填写任教学科、个人简历等信息。任教学科应与面试任教学科一致。

  (三)省级复审认定

  6月29日—7月5日,教育厅对申请人员网报信息进行复审。6月30日—7月7日,学校统一下载打印每位申请人员《教师资

格认定申请表》,按要求邮寄至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四)证书制发

  7月8日—15日,教育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教师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安排,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工作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换补发证书申请人员于6月19日-28日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报名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汇总申请人员提交的签署意见的《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后,于7月3日前集中送交人力资源处岗位管理科(鸿远楼0701-1室)。

  联系人:杨晓婧

  联系电话:2781219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pdf

     2.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pdf

      人力资源处

      2020年6月17日

编辑:责任编辑 : 李露

热线电话:0533-2786727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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