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1、接人力资源处通知,新入校未备案的,发放生活补贴在工资项目“其他补贴”中,并补发自入校以来的生活补贴在工资 项目“补发工资”中。已备案的教工发放工资,补发工资差额在 “补发工资”项目中,扣缴相应月份的养老保险,补扣相应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列入“其他扣款”项目中。(咨询电话:2780501,内线:80501)
2、本月发2020年5月份校内劳务,发放在工资项目“其他应税收入”中,明细数据请在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教工业务“其他收入”模块中查询,“其他应税收入”与工资应税项目合并计税。
3、接资产管理处通知,本月根据租房时间补发和补扣的单身房租在“其他补发”“其他扣款”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2607,内线:82607)
4、接物业管理中心通知,本月根据住房时间调整、补发和补扣物业费在“其他补发”、“其他扣款”项目中。(咨询电话:2783996,内线:82996)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