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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预研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 李露
作者 :
来源 : 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20-06-01
阅读次数 :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学校将于5月启动规划预研工作。为落实常委会要求,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就预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研领域与分工
  根据5月11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0〕8号)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安排,学校“要适时召开‘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务虚会,党委常委、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十四五’期间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发展战略、主要任务、行动和措施等方面认真开展专题研讨。”为切实开好务虚会,充分做好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学校将在学院层面和学校层面同步开展预研工作。主要预研领域包括:学院建设发展,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人力资源建设、大学文化建设等。工作分工见下表:

“十四五”规划预研领域与工作分工

序号

预研领域

牵头单位

1

学院规划

各学院

2

学科建设

研究生院

3

人才培养

教务处

4

科学研究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5

服务社会

科学技术处

服务社会办公室(省局共建办公室)

6

人力资源建设

人力资源处

7

大学文化建设

党委宣传部

8

教育国际化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9

办学条件与保障体系

资产管理处

10

学校治理现代化

党委(校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11

智慧校园建设

网络信息中心

12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

继续教育学院

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学校层面预研工作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疫情防控期间,要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信息化方式,学习兄弟院校先进经验。可结合发展规划处编制的《“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参考资料汇编》(已发放各单位)和发展规划处网站“发展规划”栏目,了解掌握国家和上级政策精神,为撰写预研报告和规划文本奠定良好基础。确需外出调研的,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制度。

  2.“十四五”发展议题征集工作。为增强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凝聚智慧、达成共识,学校将开展“十四五”重大发展议题征集工作,请各部门、各学院结合工作职能,在充分讨论和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形成各领域重点议题建议,每部门和学院至少2项,填写《合乐网页版入口“十四五”发展议题建议表》(附件1), 6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发展规划处。

  3.组织召开专题务虚会。预研期间将择机召开专题务虚会,务虚会成果将作为“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参考,请各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围绕“十四五”期间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发展战略、主要任务、行动和措施等方面认真准备发言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

  4.编制高质量预研报告。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各牵头单位应加强协调沟通,集思广益形成预研报告。预研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总结“十三五”成绩与经验,分析差距与存在问题;分析梳理国家、行业、区域的发展战略需求,结合相关领域发展形势和政策要求,开展与国内外相关院校的对标分析;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相关工作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的建议,论证“十四五”期间的关键指标和主要任务,设计提出重点工程、计划或重大改革举措建议等。7月15日前,将预研报告电子版报发展规划处。报告模板见附件2。
  (二)学院层面预研工作
  各学院按照《“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总体部署,参照学校层面预研工作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发展实际,自主开展预研工作,为学院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三、主要工作节点安排

时间

预研工作

责任单位

5月下旬

发布《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预研工作的通知》,启动预研工作。

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6月2日

各牵头部门和学院形成预研工作方案报发展规划处。

各牵头部门、各学院

6月15日

各部门和学院形成“十四五”发展议题建议至少2项,填写《合乐网页版入口“十四五”发展议题建议表》报发展规划处。

各部门、各学院

7月15日

各牵头部门将预研报告报发展规划处。

各牵头部门(不含学院)

待定

召开“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务虚会。

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
  各牵头部门、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校要求,做好预研统筹,制定工作方案,组建预研团队,明确预研的工作目标、任务与分工、时间安排等。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主动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工作,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按期完成任务。6月2日前,各牵头部门、学院将预研工作方案电子版发至发展规划处。方案模板见附件3。
  (二)坚持问题导向
  各牵头部门、各学院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组织成员单位深入研究预研领域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十四五”期间拟推进的重点工程、计划或重大改革举措,初步明确具体名称、内容和预期成效等。
  (三)明确学习标杆
  通过调研,寻找标杆学校,详细了解标杆学校的有关做法,在工作理念、发展目标、关键指标、任务举措等多方面进行对标分析,提出发展建议。
  联系人:张明,南爱华
  电话:2788228,2787090

  电子邮箱:fzghc@sdut.edu.cn

  附件.zip

      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编辑:责任编辑 : 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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