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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教师岗位评聘条件制定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 徐锦华
作者 :
来源 : 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 :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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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合乐网页版入口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20〕5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学院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常规晋升的具体业务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学习。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讨论文件,保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人,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能准确理解《办法》的内容和要求。

  2.分析论证。认真分析学院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和实际情况,梳理学院目前的教师队伍数量和人员比例结构、教育教学状况和科研水平层次,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定位以及优势与短板。借鉴对标高校同类学科的条件设置,认真分析、深入研究,为做好评聘条件方案制定工作打好基础。

  3.分类制定。根据《办法》中常规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的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等不同类型岗位的教学和科研最低要求,自主制定教师各岗位各层级各类型业务条件和评聘要求。突出岗位业绩、保证质量,原则上各学院新制定的业务条件不能低于上一轮文件相应岗位的业务条件。鼓励各学院在各类型岗位教学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教育教学现状提高教学要求;为体现学科特色与差异,可由学院提出与教师岗位类型相适应的相当于或高于科研最低要求的其他成果条件。一流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等优势特色学科应提高科研最低要求。

  4.研究确定。各学院要发挥好学院教授委员会作用,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广泛酝酿,不留盲区。学院教师各级各类岗位的评聘条件方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人力资源处汇总,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执行。其中设置学部的,学院提交到学部,由部务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提交人力资源处。

  5.日程安排(5月9日——6月6日)

时间

工作安排

5月9日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

5月10日-25日

组织学习论证、征求意见、制定方案

5月26日-29日

将确定的方案报送人力资源处

6月1日-6日

校学术委员会审核

  各学院要重视教师反馈的问题,耐心解答教师关心的问题。对于教师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可及时整理汇总报人力资源处。

  经学院书记、院长及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后的方案纸质版报送至人事服务大厅(鸿远楼7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sdut.edu.cn,联系人:杨晓婧、联系电话:2781219。

人力资源处

2020年5月9日

编辑:责任编辑 : 徐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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