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1、接人力资源处通知,新入校未备案的,发放生活补贴在工资项目“其他补贴”中,并补发自入校以来的生活补贴在工资 项目“补发工资”中。已备案的教工发放工资,补发工资差额在 “补发工资”项目中,扣缴相应月份的养老保险,补扣相应月份 的住房公积金列入“其他扣款”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0501,内线:80501)
2、本月发2020年4月份校内劳务,发放在工资项目“其他应税收入”中,明细数据请在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教工业务“其他收入”模块中查询,“其他应税收入”与工资应税项目合并计税。
3、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扣缴个人所得税未扣完的继续在本月工资“其他扣款”中扣除。
4、接校医院通知,本月报销2020年度1季度外诊医药费。
(咨询电话:2787273,内线:88273)
计划财务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