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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责任编辑 : 张盛玉
作者 :
来源 : 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 : 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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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经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现就大家关心的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汇算内容
  年度汇算是居民纳税人2019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简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在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教职工确认以上4个项目全年所得情况、当年度预缴申报时已预扣的“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等相关信息是否正确,从而准确计算全年应纳税款。合乐网页版入口教职工2019年工资薪金为2019年度1-12月工资薪金,一次性奖金为2018年1-12月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进行汇算时可以选择将一次性奖金纳入工资薪金统一计税,如因并入需补缴税款的,应保留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教职工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三、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四、办理渠道
  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c.cn)、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签订《集中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确认表》;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五、咨询服务
  1.学校财务部门将积极为本校教职工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联系电话 80015。
  2.您可以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相关渠道,及时查阅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或相关提示。
  3.年度汇算中遇到的问题,请拔打12366 (政策类)、96005656(操作类)税收服务热线。
  六、培训通知
  因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请教职工积极参加淄博市税务局举办的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政策与实务操作培训。
  培训时间:2020年4月15日下午14:00--16:00
  课程名称:《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政策与实务操作培训》
  培训内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知识、软件操作及现场答疑

  直播间密码:zb0415
  直播间链接:http://live.vhall.com/675215982
  直播间二维码:


  除了官方培训视频,您还可以观看其他服务网站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培训视频,链接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5A3D1maHByXqDDbqRudr7A。

  附件:1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操作指引.pdf

     2.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pdf

计划财务处

2020年4月14日

编辑:责任编辑 : 张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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