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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在职校级督导专家及组建院级督导专家组的通知
责任编辑 : 戴双宇
作者 :
来源 : 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
发布时间 : 2019-07-14
阅读次数 :

各学院:

  根据《合乐网页版入口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鲁理工大办发〔2019〕10号)的要求,现将推荐校级在职督导专家以及组建院级督导专家组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热心本科教学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学经验丰富、身心健康、在本专业领域里有一定影响,且获得教学优秀奖或多次获得教学质量奖、年龄在50岁及以上的在职教师。

  二、在职校级督导专家推荐

  请各学院按照任职条件从本学院教师中推荐1-2人作为校级督导专家人选,并于下学期9月1日前报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

  三、院级督导专家组的组建

  按照《合乐网页版入口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要求,各学院设立院级教学督导专家组。专家组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1名。院级教学督导专家组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和成员由学院聘任。

学院选聘结果请于9月1日前报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备案。

  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2782595。

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

2019年7月9日

编辑:责任编辑 : 戴双宇

热线电话:0533-2786727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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