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确保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公安机关户籍政策,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请于5月21日前到安全管理处综合科(鸿远楼202-1室)领取《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并下载电子表格(附件)。
2.5月27日前交回《登记表》,同时将填好的电子版发至邮箱(aqglc@sdut.edu.cn),由安全管理处汇总后统一办理。
3.领取《户口迁移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辅导员务必通知每名学生,确认名单是否有遗漏。迁户毕业生要认真核对《登记表》中的个人信息,并详细填写户口迁移地址、联系电话后签字确认。
2.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填写前要核实工作单位能否接收户口,如不能接收,户口迁移地址应填写原籍。
3.校内升研、参加西部计划或未能修完学业需要保留户口的,由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并在《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
4.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但名单中未列入的毕业生,可在表中补充登记。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781505
附件:20190516附件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xlsx
安全管理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