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进一步创新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决定,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两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全市最美家庭。按照淄博市妇联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荐淄博市“最美家庭”活动,各分工会结合实际组织推荐。
一、推荐范围
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在具有家国情怀、绿色环保、履职尽责、清正廉洁、移风易俗、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本校教职工家庭。
二、推荐时间:即日起至5月8日止,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三、报送材料
(一)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800字的家庭事迹材料1份;
(二)提供家庭生活照片3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5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三)以上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
四、联系人:崔冬梅
联系电话:2787707
电子邮箱:cdma@sdut.edu.cn
附件:2019年淄博市“最美家庭”推荐表.doc
校工会妇委会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