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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期中检查的通知
责任编辑 : 孟科宇
作者 :
来源 : 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 :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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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督检查,严控教学秩序,规范培养环节,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第十一周至第十三周(5月6日-24日)在全校范围内对研究生教育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检查月”活动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按照《合乐网页版入口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10]9号)的有关精神,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检查月”活动。

  (一)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秩序,按时上下课,无特殊原因不得调课,确需调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要进行严格审核;调停课累计次数计入培养单位年底考核。研究生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应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任课教师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全面负责,要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并将考勤结果纳入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和考试成绩中。研究生在课堂上应自觉保持文明与卫生习惯,尊重教师教学,服从教师管理。不得在教室内吃早点零食,不得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上课期间不得玩手机、随便讲话、睡觉等。

  (三)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备课、讲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要严格按照教学进度安排相关教学活动,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研究生不得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上课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四)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教风、学风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与措施,保证课堂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要实行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联动,严禁借课外活动、就业等名义无故旷课。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及各学位点负责人至少随机听课二节次以上,及时掌握本单位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动态,分析目前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研究生教学督导以及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将在本活动月对教学秩序进行集中检查。

  二、提升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本次检查范围为2018年立项的校级项目。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照建设任务书,认真梳理前期建设与改革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填写进度检查表。项目明细及有关表格见附件。

  三、新开课程基本教学资料检查

  各培养单位要根据2019版培养方案制定情况,做好新开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教材、数字教学资源等基本教学资料建设工作。对于开设本单位不能承担的课程,要及时与课程内容相关单位联系,共同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共同制定参考书目,共同做好新开课程的准备工作。相关材料见附件。

  四、导师指导工作检查

  研究生导师要定期与研究生沟通,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按时完成学业。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工作日志进行检查汇总,督促与研究生见面少、沟通不够深入的导师加强与研究生的联系,及时掌握研究生学业及思想最新动态,切实做研究生培养与发展的第一责任人。

  五、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检查月”自查报告、提升计划项目进度检查表请pyk@sdut.edu.cn于6月7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鸿远楼607室),电子版发送至pyk@sdut.edu.cn;

  (二)新开课程汇总表及教学大纲电子版请于7月13日前发送至pyk@sdut.edu.cn

  (三)联系人:费杰 电话:2782518

  附件:研究生期中检查有关材料.rar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4日

编辑:责任编辑 : 孟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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