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为充实学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按照《合乐网页版入口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按照《合乐网页版入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校外合作单位的兼职研究生导师需有校内引荐人,引荐人应为合乐网页版入口相应层次的导师,且与被引荐兼职导师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兼职导师申请需填写《合乐网页版入口外聘研究生导师登记表》(附件2)。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合乐网页版入口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合乐网页版入口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4) 或《合乐网页版入口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5),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上申报表中的“近五年”起始年月均为2014年1月。
2.培养单位审核。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由学位点所在单位初审,经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分委员会参会人数达到应到委员人数的2/3及以上投票有效,获得全体委员2/3及以上为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通过的申请人名单《汇总表》(附件6、附件7)及《申报表》在本单位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各培养单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
4.专家评议。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由校学位办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由校学位办聘请校学术学委员会专家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办将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查情况及通讯评议结果汇总,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请于4月25日前,将各类公示无异议的《申报表》和《汇总表》报校学位办公室,同时报送《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
四、工作说明
(一)本次遴选工作须严格遵照导师归口管理原则,不得出现导师跨学科、跨领域情况。
(二)对于已上报《现有学科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内的导师,不接受导师变更学科的申请。未上报《现有学科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内的导师如满足变更学科要求申请变更学科,按照附件中文件要求进行变更并填写附件8。
(三)对于2020年拟新上博士/硕士点的学科,请相关培养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导师在相近学科进行相应层次的导师申报工作。
(四)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与联合培养学校(烟台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德州学院和滨州学院)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好相关的导师遴选工作。
(五)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建设,对于省、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所在企业,各培养单位与企业一起做好企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
(六)本次为导师资格遴选,申请人经审核通过后具有相应的博士/硕士生导师资格,经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后方具有招生资格。
(七)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和专业学术硕士生导师资格可以同时申报,需同时填写相关表格。
(八)外聘导师的引荐人同时为其校内合作导师,负责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管理等工作。
联系人:杨文
联系电话:2781868
邮箱:yangwen@sdut.edu.cn
附件:相关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