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继续从省直单位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通知》(鲁组字〔2019〕18号)要求,2019年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到农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及条件
1.推荐挂职县(市、区)党委副书记1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1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熟悉基层工作。任期2年。最终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综合比选,择优确定。
2.选派第一书记4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热爱农村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敢于担当、肯于吃苦、身心健康。派驻临邑县,任期2年。
二、主要职责任务
挂职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兼任省派第一书记临时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对本县(市、区)省派第一书记的管理服务,协调推进政策项目落地,同时协助抓好农业农村及扶贫工作。
省派第一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制定乡村振兴目标措施;建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解决群众生产生活诉求;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三、有关要求
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是省委安排部署的一项政治性任务,各党总支、党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按照标准条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自愿报名者需填报《报名申请表》,于3月27日下午6:00前报党委组织部干部科(鸿远楼 717-1)。报名咨询电话:2780672。
附件:报名申请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