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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责任编辑 : 张文卓
作者 :
来源 : 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 :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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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单位):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要求,为及早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准备

  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及相关附件,请对照通知的申报条件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确定拟申报奖种、推荐或提名方式、申报项目的名称等信息,及早做好推荐书填写和证明材料准备工作。

  二、拟申报项目登记和提名申请

  拟申报项目团队,请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或专用)项目汇总表(附件4或附件5).

  拟选择专家或组织提名方式申报的项目,请按通知中“2019年3月31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的要求,填写“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申请表”(见附件2)。

  三、奖励申报和培训

  推荐号和校验码分配、申报材料系统填报等具体申报工作,待接到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后,通知每个申报项目团队。

  科技处将在奖励申报工作的各阶段,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针对性培训。

  四、申报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申报工作涉及申报材料填写、公示、省教育厅审核等诸多环节,现将各环节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1.3月25日前向成果科提报项目汇总表和提名申请表。

  2.3月31日前向教育部报送提名申请表。

  3.4月15日分配推荐号和登录口令,开始“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4.6月1日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

  5.6月1日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成果登记要求另行通知专用项目申报团队。

  6.6月2日向成果科报送推荐书初稿纸制材料、公示材料电子稿。

  6.6月2日至6日,申报材料公示。

  7.6月7日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

  8.6月9日向教育部报送推荐或提名材料。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单位)通知到每位相关科技人员,鼓励大家积极申报,并请有关人员相互转告,避免漏报。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联系人:石文峰

  电话:2780504(80504)

  电子邮箱:kjcck@sdut.edu.cn

  附件:1.关于推荐提名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2.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3.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改)0222(1).docx

     4.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doc

     5.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13日

编辑:责任编辑 : 张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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