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要求,现将“聚氨酯化学发泡剂专利技术转让”第二笔到款经费奖励方案进行公示:
与补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及合同备案登记、税费减免手续的办理过程已在首笔到款公示说明,在此不再叙述。
第二笔独占许可使用费400万元已于2018年6月汇入合乐网页版入口财务账户,缴纳印花税0.12万元后(企业所得税全免),净收益为399.88万元。按照学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的80%归团队支配,即应奖励319.904万元(含个人所得税)给团队。
按照对完成和转化本科技成果的贡献情况,拟对团队人员发放奖励,奖励人员及奖励额度见下表:
序号 |
人员姓名 |
岗位职务 |
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做出的贡献 | 奖励金额(含个人所得税) |
1
|
毕玉遂 |
教授 |
专利发明人,聚氨酯化学发泡剂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完成了发泡剂分子设计和发泡剂合成工艺。 |
160万元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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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戈华 |
副教授 |
专利发明人,完成了项目总体思路的构建,主持并完成本项目发泡剂分子设计,性能评价。 |
159.904万元 |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即3月7日至3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信件向科学技术处实名反映。
联系人:王绪全
联系电话:2782324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