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7 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鲁社科联字﹝2017﹞14 号)要求,省社科联近期将组织开展2017 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8 年11 月1 日至11 月12 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资格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等),此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 2 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1 篇文章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 2篇文章。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17 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字样及立项编号。
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进行查重,须提交正规查新机构盖章的查重报告,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 报告或著作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三、需提交材料
(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
1. 《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 1,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2. 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四份);
3.8000 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四份);
4.结项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复印件一式四份。
(二)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1. 《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 1,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2. 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七份);
3.8000 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四份);
4. 课题查重报告(一式二份);
5. 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提供复印件(一式七份)。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写在课题名称后面)、课题负责人姓名、推荐单位、工作单位。
四、结项评审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在开展 2017 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的同时,对申请延期结项的2016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未申请延期结项的做撤项处理)也同时进行结项。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结项具体要求进行汇总,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相关材料,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五、其他事项
1. 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
(见附件 3),经社科处核实后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 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4),经社科处核实后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3. 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课题组成员,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5),经社科处核实后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4. 不按期结项的课题不能参加省社科联课题评优工作,不能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联系人:刁怀龙联系电话:2786278
电子邮箱:sdlgdxskc2017@163.com
附件:
1. 课题结项鉴定书
2. 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 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
4. 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5. 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18 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