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文件《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18〕68号) 要求,现启动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出国教师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申请条件等相关信息请参见《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附件1)。
二、申请人所在学院须审核申请人递交的《孔子学院总部/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由院领导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教师同时提供一份院领导未签署意见、未加盖公章的推荐表,以备学校审批。
三、学院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经院领导签字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申请人需同时填写《合乐网页版入口教职工公派长期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与其它材料于6月20日下午6点前一并交至我处。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2785867
办公地点:鸿远楼403-1室
邮箱:gjchu@sdut.edu.cn
附件:1.《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2.《合乐网页版入口教职工公派长期项目申报审批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