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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基金委《2019 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
责任编辑 : 陈小鲁
作者 : 科学技术处
来源 : 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 : 2018-06-08
阅读次数 :

各有关学院:

近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现予以转发,请认真阅读有关事项,根据申报要求,按时申报。

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类别

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简称“省属优青”)、面上项目、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共计7 类。

二、申报条件

1.年龄要求:培养基金、博士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省属优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8 周岁(1981 年1月1日后出生);省杰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博士基金项目申报人须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依托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目。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3.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4.省属优青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及资助强度更高类别的项目;近三年以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三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5.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3篇以上。

6.省杰青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资助强度更高类别的项目,且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不得申报。省属优青基金的获得者在项目执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报。

7.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按照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进行申报,在申报书中注明为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

三、限项规定

1.项目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除面上项目外,申报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

2.承担过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专项和三院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培养、博士和青年基金项目。

四、下列项目不予受理

1.已申请2019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基金的项目申报人申报的项目;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申报省杰青、省属优青项目除外);

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或结题审核未获通过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4.因延迟结题、项目被终止以及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等正在暂停申报期限内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五、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合乐网页版入口限报87项,有意申报者请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6月28日上午17:00前报送科技处计划科。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项目。

2.拟推荐项目由项目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如需注册省科技云平台用户,先与学院管理员联系添加用户,然后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完善个人信息,经过学院管理员审核后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使用,如忘记登陆密码,直接与学院管理员联系重置密码。

3.项目申报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后,及时通知学院管理员审核;学院管理员在申报书网上提交截止日期前将本院所有申请书审核并提交学校,逾期不予推荐。

4.网上申报日期:7月6日9:00至7月11日16:00。

联系电话:2785950、2782131

科学技术处

2018年6月7日

编辑:责任编辑 : 陈小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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