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学校实施“双百工程”后,实行年薪制的“双百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才,所承担的教师岗位目标任务教学工作量学校不再向学院拨款,为了做好有关款项的拨付以及2018年“双百工程”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和承担教学任务部门报送“教师岗位目标任务教学工作量”。
对于已有“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的13个学院和单位请同时报送本学院和单位入选人员2017年度教学工作量。
报送材料没有格式要求,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经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8年1月9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劳资社保科(鸿远楼701-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clzk@sdut.edu.cn,联系电话: 2780501。
人力资源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