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见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下发《关于遴选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34号,见附件2),对我省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做出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根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3),结合专业办学优势与特色,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及申报工作。鼓励学院与学院、学院与企业或行业协(学)会联合申报。具体工作安排与时间节点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提交《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意向表》(见附件 4),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 7月30日 | 理工科学院 |
2 | 召开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会议,并确立学校推荐项目。 | 8月2日 | 教务处 |
3 | 推荐项目责任单位认真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5),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 8月20日 | 推荐项目责任单位 |
4 | 组织专家指导推荐项目的修改。项目责任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表、汇总表(各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 8月27日 | 教务处、 推荐项目责任单位 |
5 | 学校将推荐项目有关资料报送教育厅。 | 8月29日 | 教务处 |
联系人:郑家文 电话: 13969370375 邮箱: jxyjk@sdut.edu.cn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3.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4.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意向表
5.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6.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7 年 7 月20 日
附件:附件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