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毕业班同学:
根据学校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一安排,经与有关单位沟通协商,现将毕业生校园卡注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校园卡在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场所的相关功能注销事宜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二、毕业生校园卡的失效时间为7月11日。7月11日之后因复习考研等原因想继续使用校园卡者,需持身份证和校园卡到卡中心进行激活并转为消费卡,即只具备消费功能,同时按规定收取搭伙费,激活后的有效期到2018年1月4日。
三、校园卡余额退款
1、校园卡不回收,留作纪念。不需要退款的同学无需到校园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2、需要退款的同学请持校园卡与身份证到所在校区校园卡中心办理。
3、校园卡丢失且需退款的同学,需在挂失三天后方能退款。
4、办理时间:6月20日~6月26日
办理地点:东、西校区校园卡中心。
四、温馨提示:
1、临近毕业离校之际,请同学们按需充值,尽量在离校前消费完。
2、校园卡涉及个人身份信息,请毕业生不要把校园卡转借他人,以防个人信息泄漏风险。
联系电话:2782189、2787636、230(8)2537(东校)。
网络信息中心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