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强化课堂教学组织管理,根据审核评估预评估专家反馈意见,结合《关于开展评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教务函【2017】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第11—13周进行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领导走访联系学院,考察学院评建工作;随机听课看课,考察教风学风和教学条件。
二、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根据负责的学院,检查实验教学秩序。
三、各学院领导班子及辅导员,面向本学院教师和学生,深入课堂检查教学秩序,考察教师教学投入和学生学习状态。
四、任课教师要强化课堂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做好教学设计,加强师生互动,确保到课率和良好的教学秩序。
五、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重点检查教风学风状况,考察教师教学状态和学生出勤率。
校领导、督导员、各学院的检查情况以听课记录的形式汇总;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的检查情况将在办公系统予以公布。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