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接省科技厅和教育厅通知,现在进行2017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推荐项目和人选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2017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1)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5年4月30日前正式发表。推荐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列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三)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17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四)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省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前两位获奖人员再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需间隔一年以上。
(五)拟申报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需按要求提交相关专家的推荐意见。
(六)参评省科学技术奖以论文作为支撑材料的,只能提交完成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完成人的,须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该论文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知情同意函。
(七)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八)符合上述条件的推荐项目均应为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
请有意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人员在2017年5月14日前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索取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http://123.232.113.51/xmsb),按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
2.纸质版材料
在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后,并经教育厅审核推荐后,再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推荐材料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二)报送要求
1.纸质推荐材料包括: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
2.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前完成网络上传。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17年6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它事项
(一)申报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经过山东省成果登记,申报书中须填写成果登记号,本次进行成果登记的登记号可在5月18日后联系科技处成果科获取;成果登记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进行公示,公式材料模板见附件2,请申报人员于5月17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到科技处成果科邮箱kjccg@sdut.edu.cn。
(三)2017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时间紧,请有关学院通知申报人员抓紧时间、认真准备,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2780504
联系人:马骁轩
附件:1.2017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2.2017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材料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