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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有关要求的通知
责任编辑 : 卞帅娟
作者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 : 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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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有关要求的通知》(鲁教外函[2017]3号)精神,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要求如下:

  1.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2.  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3.  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4.  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语种应与申报留学国家教学或工作语种一致)。

  5.  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含)以上。

  6.  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且有效(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教育厅在评审、录取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中,将逐渐从“先录取后培训”向“无合格外语成绩不录取”过渡。该项目于每年11月申报,请有意通过该项目出国进修的老师提前做好相应外语准备。

  2016年度录取的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按本要求执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2月28日

 

编辑:责任编辑 : 卞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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