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保证2016级新生落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机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户籍政策规定,学校仅办理2016级山东省外新生户口,办理时限9月9日前,其它时间不再办理新生落户手续。
2、上交材料:2016级省外新生迁移户口人员统计表、省外新生户口迁移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面要注明联系电话、身高)。
3、请于9月9日前将材料交至保卫处综合科(鸿远楼东202-1室),由保卫处综合科统一到学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联系电话:2781505 联系人:赵老师
附:2016级省外新生迁移户口人员统计表
保卫处
2016年8月31日
附件:2016级省外新生迁移户口人员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