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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 白晓宇
作者 : 教务处
来源 : 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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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监督与管理,提高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确保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实践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教学计划

  1.任课教师的职责:①向相关实验室提交《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见附件1 )一式二份,要求9月7日前完成。②根据实验室反馈的《实验教学授课安排表》(附件2),填写《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3)相关开课信息。

  2.实验室的职责:①统筹任课教师提交的《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相关信息,制定《实验教学授课安排表》。②向任课教师反馈《实验教学授课安排表》,要求9月12日前完成。③提交相关材料一份,报学院教学管理科。④做好存档工作。

  3.学院的职责:汇总的《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9月19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鸿远楼309),并发送电子稿。

  4.其他:实验教学安排的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二、及时上报实习计划安排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尽早落实实习地点,确定实习带队教师。实习指导书的编写一定要有针对性,实习时间安排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实习计划安排表》(附件5)需在实习开始前1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于学校进行检查。

  三、落实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学生尽早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要求2017年毕业的理工科学生,本学期必须落实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文科学生如不能确定毕业论文题目,至少应确定选题方向,选题情况于第18周报教务处。


  附件:1.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

     2.实验教学授课安排表

     3.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4.实验教学安排的有关注意事项

     5.实习计划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1日


编辑:责任编辑 : 白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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