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兹定于2016年9月1日至12日进行本科二次考试,专科补考。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1.本次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公共课和公共基础课,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2.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各学院根据“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二次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教师。
3.所有学生的考试成绩于9月22日前报学籍管理科。
4.公共体育课于9月6日(第二周二)上午9:00前在西校区第二体育场和东校区体育场器材室进行考试。
军事理论课程须于第二周周一后登陆军事理论课程平台进行网上考试,并于第二周周日之前完成提交。
5.实验课程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实验室联系安排。
6.所有试卷按评估要求评阅,登录成绩后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二次考试安排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考务栏目下载,其他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2781326。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二次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