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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的通知
责任编辑 : 白晓宇
作者 : 校长办公室
来源 : 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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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丰富、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征集优秀教育资源,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在各类学校、有关教育机构,教师、高校学生及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有研究和实践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征集多媒体课件资源。

  为充分调动合乐网页版入口师生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合乐网页版入口法治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合乐网页版入口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利用多媒体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和推广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做好本次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工作。

  二、征集作品的内容

  适用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法治教育微课程视频及其配套课件、教案等。

  三、征集作品的要求

  1.作品须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突出鲜明,专业知识无错误偏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教育方式、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符合本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生动活泼,紧贴学生的生活实际;适应中小学课堂教学需要,具有较强的参考和借鉴价值,能够直接或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

  2.征集的作品按适用对象的年级分组,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3.作品类型为微课程授课视频,使用录课软件制作。提交的作品时长为10-15分钟,除此之外,也可包括配套的PPT、教案、其他课件等。

  4.作品应具有独创性,不得有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者任何商业链接。

  四、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统一通过普法网(www.qspfw.edu.cn)上传。上传开始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上传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1日,参赛作品具体标准与报送要求,可参照普法网的相关公告。

  2.参赛作品经专家初步评审后,遴选一批优秀作品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上展示。最终获奖作品,将根据展示作品的制作水平、认可程度、教学效果等因素,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方式综合评定产生。


校长办公室

法律事务室

2016年6月27日

编辑:责任编辑 : 白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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