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6-2017学年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和进修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博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再报销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的通知》(鲁财行〔2015〕2号)文件规定,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脱产或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需支付的各种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再由单位报销。其余报考工作仍按《合乐网页版入口教职工攻读研究生有关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08〕6号)文件执行。 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人员应完成近三年来规定的教学任务且年均教学质量评价达到85分。定向博士研究生报考与推荐原则如下: 1.教师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所学专业应符合本学院教学科研团队发展建设方向。 2.学院推荐时,要把握与本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2016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中博士学历学位建设指标相一致。 二、进修培训 1.各学院应按照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及师资队伍建设指标制定本学院2016-2017学年师资进修培训计划,并拟定派出教师名单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进修培训教师的成果考核由本人所在学院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备案。完成进修培训返校的教师须在一个月内将进修所在学校形成的书面材料送交人事处档案室。 3.对未列入本学年进修培训计划的教师,不予派出。请各学院于6月15日前将《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2016-2017学年师资进修培训计划表》(附件1、2)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鸿远楼701-1室)。 报考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于6月20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附件:1.《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2016-2017学年师资进修培训计划表》 人事处 201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