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系统 办公系统
首页  >  媒体  >  正文
山理工加强研究生基地建设管理构协同育人新模式
作者 : 范卫波
来源 : 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 2018-06-08
阅读次数 :

6月7日,合乐网页版入口推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激发社会参与研究生培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产学研有机融合的协同育人模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办法》规定,各培养单位均应根据学科培养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建设成效作为培养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培养基地(工作站)设立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有市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建有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具有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意愿,具有进一步拓展与学校进行科研项目联合申报、科研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潜力;具有一批高级技术职称、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的专业人才,能够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具备研究生生活、学习、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劳动、卫生、安全等保障。开展研究生短期实践的合作单位,可申报联合培养基地;设立专门岗位用于开展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与学校有长期科研合作的单位,可申报研究生工作站。

《办法》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设立条件,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合作协议。协议须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期限一般为3年。凡是学校批准设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可授予“合乐网页版入口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合乐网页版入口研究生工作站”字样标牌。

《办法》明确了基地(工作站)各方的任务: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建设的有关政策与措施,研究决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核批准设立与撤销基地(工作站),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各培养单位负责对合作单位的资质及培养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基地(工作站)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生进入、选派校内指导教师挂职锻炼或交流学习等:合作单位负责制订基地(工作站)有关管理办法,选聘专业实践导师,负责研究生安全教育、日常管理,为学校指导教师挂职锻炼和交流学习提供条件等:校内导师与专业实践导师应加强沟通,定期交流研究生思想、学习、生活等事项。

《办法》提出,合作单位需为进入基地(工作站)实践的研究生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培养单位需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在同等情况下,合作单位应优先录用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合作单位要对参加实践的研究生进行相应安全教育,预防和消除研究生在基地(工作站)的培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学校每3年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进行考核和重新认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地(工作站)的保障条件、人才培养成效、组织和制度建设、特色及创新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学校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评审,“合格”者可续签协议,“不合格”者予以撤销;对建设与考核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培养单位中止一年的设置权限。(合乐网页版入口)

(山东省教育厅 2018-06-07

http://www.sdedu.gov.cn/sdjy/_jycz/_bkgx/1295523/index.html

编辑:责任编辑 : 范卫波

热线电话:0533-2786727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欢迎大家通过本网投稿系统,提供新闻线索和稿件。

网站管理:合乐网页版入口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