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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准、划底线,山理工“七项规定”规范教师行为
作者 : 范卫波
来源 : 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 2017-12-26
阅读次数 :

  作为一名合格高校教师,应具备哪些行为?12月22日,合乐网页版入口出台《教师行为七项规定》,给出了自己的标准。

  《规定》从7个方面明确了全体教师应努力做到的行为,同时也提出了坚决杜绝的行为,划出了“底线”和“红线”:

  理想信念方面,要求信念坚定、政治过硬,做到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坚持价值引领;而不得理想信念动摇、非法传播宗教、发表歪曲言论、造传各类谣言。

  爱国守法方面,应做到爱国爱校、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校容校,遵法守纪,维护学校大局;而不得造传违法违规作品、非法表达诉求、涉及非法组织、侵占国校权益。

  敬业爱岗方面,应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增强责任使命感、坚持终身学习;而不得从事影响正业的兼职兼薪、推脱工作任务、教学敷衍拖沓。

  教书爱生方面,应教书育人、以生为本,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书育人并重,尊重学生人格个性;而不得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只教书不育人,对学生漠不关心,拒绝合理要求、损害合法权益。

  治学创新方面,应严谨治学、求实创新,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而不得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学术不端、学术腐败。

  立德立行方面,应立德正身、行为世范,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严守网络道德,注重师表风范;而不得有不遵守工作纪律、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教育教学中简单粗暴、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财物、利用互联网搞人身攻击等行为。

  担责服务方面,应勇担责任、服务社会,树立服务意识、参与科教兴国、热心公益事业;而不得擅用学校名义、泄露学校秘密、散布不实言论、损害公共利益。

  文件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落实一线教师“爱学生、有学问、会传授、做榜样”和管理服务人员“爱师生、有活力、敢担当、懂规律、守规矩”的基本要求,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合乐网页版入口)

  (山东省教育厅 2017-12-25

http://www.sdedu.gov.cn/sdjy/_jycz/_bkgx/1176619/index.html

编辑:责任编辑 : 范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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