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教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及《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 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推动职业教育更好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接“十强”优势产业集群成立12个产教融合共同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功能定位
建设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教育资源与重大产业布局战略匹配,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重要路径。共同体采取行业指导、校企牵头、多元参与、实体化运行的模式,集聚职业院校、高等学校、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等资源,全省统筹、跨界整合,产教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供需匹配,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二、建立运行机制
共同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实体化运行模式。可采用设置专门机构、注册独立法人社团、成立非独立法人联盟、依托院校或企业建立运行机构等方式。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研究制定支持政策,设计引导项目,搭建信息平台,协调解决产教对接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要研究制定共同体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牵引产教资源全方位融合。参与单位要开放资源、对接需求,实质性参与共同体建设。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将在项目、经费、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三、落实重点任务
共同体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实现人才资源互通对接、科研创新相互促进、成果转化高效便捷,提高产教双方的核心竞争力。
(一)搭建产教对接平台。按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同步开展产业规划、人才规划和教育规划,定期发布产业发展报告、人才队伍建设报告和教育发展报告。建设产教信息平台,及时发布行业动态、技术研发需求、项目合作需求、学校科研成果转化清单以及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等。统筹产教资源,各共同体应建设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技术转化与创新平台、岗位技能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员工生涯发展与职业体验中心,鼓励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产学研协同创新公司。支持学校在企业设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学校建设员工培养培训基地。
(二)服务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紧密围绕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建设现场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共同培养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支持在适合长学制培养的领域,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强化上下学段协同联动。面向行业紧缺领域,扩大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本科院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支持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院校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本科生、专业硕士。适应产业变革和技术进步,组织开发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以及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评价标准,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研制推广教学装备。鼓励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接收学生实习实训。
(三)推动产教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挖掘行业文化、职业精神和产业资源,开发具有行业特色的师德师风教育资源和涵养基地。建设行业性技能拔尖人才库,分领域、分区域设立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专业教师到企业兼职。鼓励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在教师和员工培训、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面向共同体内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开发“短平快”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资源,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共享员工”培训服务,提升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
(四)协同创新驱动产业链价值升级。共同体牵头企业、领军企业要瞄准技术进步趋势,列出重大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清单,统筹资源协同攻关,促进技术扩散,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广泛受益。推动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研资源共建共享、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创新产品研发转化,共建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打造以科技研发和转化为核心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技术问题,开展“立地式”科研,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五)推动教育伴随企业“走出去”。服务山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共同体内学校聚焦“走出去”企业海外业务发展,依托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联盟,在“一带一路”沿线组建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和办学点,建设“中文+职业技能”国际推广基地,深化人文交流,培养培训满足当地发展和中资企业需求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助推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和资格标准的国际化,提升教师的国际化教学能力。
各共同体牵头单位要参照建设规划(见附件1),共同制定建设方案,完善运行机制,广泛吸纳相关院校、企业、机构参加(不限于建设规划中所例举的),扎实开展各项活动。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建设方案(参考体例见附件2)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实践中的创新做法和成效及时报告。
附件:
1.山东省“十强”优势产业集群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规划.doc
2.山东省“十强”优势产业集群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方案参考体例.doc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