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2009-2010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于第11周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2009级专业培养计划尚未制定完毕,本次教学任务安排将分年级进行,时间安排请参见附表一。
二、学院选修课的开课与否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决定,并在教务系统中设定。
三、课程的起止周、周学时问题:
1、部分全校性的实践环节安排时间请参照附表二、三。
2、由于实践环节及其它原因,起止周、周学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决定,并在教务系统中设定。
3、若因为实践环节间断的课程,必须保证总学时数与培养方案一致。
4、任务落实时,将不能进行起止周和周学时的设定。
5、若课程归属学院在进行教学任务安排时对起止周、周学时等事项有异议,可直接与学生所在学院商定并修改。(部分特殊课程除外)
四、教学任务安排时,必须按照学校各类课程所要求的基础人数进行安排。
五、本次课表安排不再按照课程是否跨学院的标准安排,公共类课程由选课中心提前在教务系统内设定并进行安排,其它课程均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六、教师课表和学生课表的最终确定时间为19周周末。
七、教学任务安排是以最终生成教师课表和学生课表为目的的系统工程。涉及教学单位多,各教学单位的进程均会影响其它部门的进程;任务环节多,各上游数据的任何不准确均会导致课表的不准确。因此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表的要求,按时、按质的完成自己的工作。
附件:
1. 2009-2010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时间安排表 2. 2009-2010学年第2学期金工实习时间表 3. 2009-2010学年第2学期测绘实习时间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