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相关工作,提高议事决策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共合乐网页版入口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鲁理工大党发〔2019〕56号)和《合乐网页版入口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鲁理工大政发〔2019〕151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会议议题的形成与提报、办理流程等事项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开时间: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在党委常委会会议之前召开。特殊情况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随时召开。
2.议题拟定:各部门、各单位拟上报的议题,应根据上级文件政策精神和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范围,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经广泛调研、集体研讨、充分详实论证后形成会议材料。对于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应至少提供两种解决方案,并分别陈述理由。凡属校领导自身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
3.意见征集: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议题情况,充分征求法律事务室、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业务相关部门,以及校领导的意见建议,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
4.议题提报:各部门、各单位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签字后,于星期五上午12点前,将议题提报表(附件1、2)和议题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鸿远楼812室,电子邮箱sk@sdut.edu.cn)。规章制度类材料,还须填写《关于XX文件制定情况的说明》(附件3)。不能按时送达材料的议题顺延至下次会议研究,特殊情况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
5.议题审定:党委(校长)办公室及时对收集到的议题进行汇总整理,于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议题,并及时向参会人员分发会议材料。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原则、程序等,充分做好会前交流沟通,杜绝不必要的陪会,不断提高会议议事决策效率和质量。
附件:1.党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提报表.doc
2.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提报表.doc
3.关于XX文件制定情况的说明.docx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