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
根据合乐网页版入口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同意,现对合乐网页版入口部分中层正职岗位进行充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本次选任的中层正职岗位包括党务正职、群团正职、行政部门正职、直属单位正职和学院院长岗位等5 类,共18个,详情见附件1。
二、选任条件
参加选任人员,在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基础上,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选任党务正职、群团正职岗位的,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2.选任行政部门正职、直属单位正职岗位的,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选任学院院长岗位的,应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别学院可放宽至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选任程序
1.组织报名。公布拟充实的中层正职岗位。申报人员可根据拟充实的岗位类别,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申报一个岗位。其中申报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党委组织部正处级专职组织员岗位的填写“党务正职”;申报群团正职、行政部门正职、直属单位正职和学院院长岗位的请填写具体的岗位名称。
申报人员须填写《中层正职岗位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签订《“遵守组织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见附件3,需打印到申报表的背面),于7月22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报党
委组织部(鸿远楼715室),过期视为主动放弃。
2.资格审查。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党委组织部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由校党委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研究确定。
民主推荐时,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学校党委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班子结构等情况,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2 的比例确定。会议推荐时一并对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4.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考虑民主推荐与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经充分讨论酝酿,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考察预告,学校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实施考察,全面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党委组织部根据选任干部类别,分别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和信访举报查核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全面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酝酿讨论提出拟任用人选。
6.讨论决定。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提拔任用人选。
7.公示任职。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发布任职通知,进行任前谈话,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相关说明
1.团干部应考虑干部年轻化,其任职资格与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主动承担完成学校安排的急难险重任务,且工作实绩突出的,同等情况下可优先使用。
3.干部年龄、党龄、工龄、任职时间、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信息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以组织认定为准。
五、组织纪律
1.本次部分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干部调整期间,全体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参与本次干部调整工作的同志,要严守机密、严明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对在干部聘任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监督电话:2786400,邮箱:jiweijubao@sdut.edu.cn。
附件:1.拟充实的中层正职岗位一览表.docx
2.中层正职岗位申报表.doc
3.“遵守组织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doc
党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