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0〕2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合乐网页版入口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是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实施的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的水平评估项目,2016年首次启动评估试点工作,新一轮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将于2020年下半年开展。
二、参评范围
通知要求本次评估除2016年试点评估的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音乐)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外,其余获得硕士学位授权满5年的专业学位类别均须参评(含获得硕士学位授权满5年的艺术硕士的其他领域)。
根据以上要求,本次评估合乐网页版入口共有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农业、工程管理等10个专业学位类别参评。
三、工作内容
1.各参评专业学位授权点,就现有水平开展自我评估,并填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自评表》(附件1)
2.各参评专业学位授权点要围绕本轮评估的8个主要观测点:“思政教育成效”“课程与实践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在学成果”“学生获得感”“毕业生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服务贡献与社会声誉”,参考上一轮评估中相近专业学位类别的指标体系(附件2),做好评估数据的汇总和材料梳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并撰写《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报告》(附件3)。
3.原工程硕士各领域需按调整后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报告》。调整后一个专业学位类别对应的多个原工程硕士领域需分别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报告》,并由本专业学位类别中在《合乐网页版入口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4)排第一位的原工程硕士领域负责整理汇总。
四、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
1.请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准备工作,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梳理本专业学位类别的建设成效,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1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填报提交工作。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lpg@sdut.edu.cn,并将带有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鸿远楼607室。研究生院将于7月11—12日组织专家进行初评;7月13—14日,反馈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材料,报学校批准;7月15日,签章汇总并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贺光宗联系电话:2783482
办公地址:鸿远楼607室
附件:1.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自评表.docx
2.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2016年试点评估).docx
3.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报告(参考提纲).docx
4.合乐网页版入口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