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系统 办公系统
首页  >  服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国有资产登记入账的说明
责任编辑 : 李露
作者 :
来源 : 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 : 2020-05-24
阅读次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财会[2016]12号)有关规定,根据《合乐网页版入口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170号)等制度要求,就国有资产登记入账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新增国有资产登记入账条件
  1.资产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网络域名、信息资源和各类信息系统等;
  2.资产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1000元)以上,但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指各部门、学院公用经费购置的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
二、无需办理国有资产登记入账条件
  1.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增设的门、窗、窗帘、定制生产的固定式橱、柜、台、装饰、隔断等;
  2.明确标明的维修费用(不含零配件费、材料费);
  3.无法形成自制或自研设备的加工费。

  三、其它 

 既不符合新增国有资产登记入账条件,也不符合无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条件的资产,需到资产管理科办理免入库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

  四、本说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合乐网页版入口国有资产免入库办理流程.docx

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20年5月12日

编辑:责任编辑 : 李露

热线电话:0533-2786727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欢迎大家通过本网投稿系统,提供新闻线索和稿件。

网站管理:合乐网页版入口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