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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 李露
作者 :
来源 : 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 :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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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合乐网页版入口高层次人才“双百工程”实施办法》,现将2019年度“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
  2017、2018、2019 年度入选“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其中,2017年度入选人员中验收考核已合格,但未入选2019年度“双百工程”人员,只报送教师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中期考核
  2017年度入选“双百工程”考核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核期限
  (一)年度考核
  1.2017、2019 年度入选考核人员,考核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2018年度入选考核人员,考核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中期考核
  2017 年度入选“双百工程”考核人员,考核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考核程序
  (一)年度考核
  1.“双百工程”年度考核以写实性进行,所在单位负责其真实性审核,并在学科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

  (1)年度考核表;

  (2)已完成任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任务进展情况的证明材料。

  2.参加考核人员须如实填写《“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2,第一、二层次人员“团队建设目标任务”仅填写2019年度团队建设新的进展情况)。某项目标任务“完成”时需提供已完成任务的证明材料,“未完成”则需简述任务进展情况并对照聘期目标任务简述下一年度计划。
  3.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科所在单位集中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二)中期考核
  1. 2017年入选“双百工程”考核人员,填写《“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表》(附件3),学校统一进行中期考核。
  2.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执行年薪制或人才津贴,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没有进展,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从第四年起随月发放30%,年底视情况最高发放至50%。  
  四、有关说明
  1. “双百工程”入选者,须按照聘用合同同时完成教师岗位聘期内的目标任务。
  2.“双百工程”入选者未完成教师岗位目标任务(主要是教学工作量),需要扣发“绩效”的,请所在单位报送岗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扣发绩效数额及计算办法。
  3.所有材料均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科所在单位公章。
  五、考核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 “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2019年度的考核工作,保证考核情况真实有效。同时加
强管理和服务,支持督促其完成各类聘期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双百工程”人员的作用。
  六、材料报送
  1.年度考核请如实填写《“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2);中期考核请如实填写《“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表》(附件3) 。

  2.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5日前将签署意见的纸质版表格集中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岗位管理科,同时将表格电子版汇总后发

送到邮箱szk@sdut.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晓婧
  联系电话:2781219
  联系邮箱:szk@sdut.edu.cn
  附件:1.2017年度入选“双百工程”考核人员名单.docx
     2.“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zip

     3.“双百工程”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表.zip

     人力资源处
      2019年12月30日

编辑:责任编辑 : 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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