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教育
1.扎实开展好党员离校前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激励他们毕业后自觉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要结合毕业前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给毕业生党员交任务、压担子,督促他们带头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
2.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教育。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规定》(鲁理工大党发〔2004〕22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附件1)等内容,熟悉“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接转组织关系的要求,及时规范地接转组织关系。
二、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
1.归档内容。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要求,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应包括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人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发展党员必备材料、政审材料(函外调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材料(登记表、证书)、研究生导师意见征询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撰写的思想汇报、两次培训心得体会等材料不必归档。预备党员档案材料除上述内容外,还要有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以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接续培养考察。
对曾办理过停止党籍、恢复党籍等手续的,有关材料应存入其本人档案。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应整理好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人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材料(登记表、证书)等,由本人自带交接收单位党组织。
2.材料审查。整理党员档案材料时,应注意审查《入党志愿书》中各相应栏目的签章是否完备,特别是校党委审批、学院党总支审查意见栏内的党组织印章是否完备,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对于材料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予以补全、完善。
3.材料转递。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转交工作。档案袋要密封并加盖党总支公章,没有签封的档案材料不允许本人自带。
三、组织关系接转
1.明确去向。已经落实工作单位或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统计信息。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只统计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要与“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中组织名称一致。
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要统计接收单位党组织和介绍信抬头名称(可以参考附件2)。各党总支应于6月14日前填写《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登记表》《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汇总表》(附件3),发到邮箱zzk@sdut.edu.cn。
3.网上转出。各党总支管理员登录“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系统,从网上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只需网上接转,无须持书面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各党总支须于6月14日下午4:00前从网上提交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并到市委组织部集中开具书面介绍信后,由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组织关系接收地办理组织关系调入手续。因预备党员需履行完转正程序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这部分党员网上转出申请提交时间延长至7月5日下午4:00。
4.收取回执。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党员报到后,应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灯塔—党建在线”管理员,及时网上接收其组织关系,无须回执。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接转完成后,需将介绍信回执图片(电子版)发回各党总支,各单位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发到邮箱zzk@sdut.edu.cn。各党总支要对相关党员加强教育,要求他们尽快落实组织关系,尽快回执,避免“口袋党员” 等长期不落实组织关系的情况发生。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doc
2.转往外省党员组织关系信抬头范例.xlsx
3.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登记表、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4日